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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欠税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28

[摘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欠税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办函(2017)108号【发布机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文日期】:2017-08-23【有效级别】:有效【补充说明】:【本站发布时间】:2017-08-24广州、各地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欠税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办函(2017)108号

【发布机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7-08-23
【有效级别】:有效
【补充说明】:
【本站发布时间】:2017-08-24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税务总局巡视整改工作,现将欠税方面的问题(税收征管不规范,存在欠税户数和金额逐年递增问题。截至2017年5月系统内3.75万户纳税人欠税54.91亿元)的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清理欠税工作,对原欠税企业清欠整改。各市国税局应立即摸查核实辖区内的欠税企业清单和欠税金额,制定清理欠税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开展清理欠税工作,并深入分析欠税户数和金额逐年递增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日常欠税管理的问题,对所有欠税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欠税管理规定采取了措施。如:是否执行催缴、公告、以票控欠、欠税检查、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等。省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征管和科技发展、稽查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负责对各市国税局清理欠税工作的业务指导,收集本线条相关整改情况,并对涉及的业务进行整改。

  二、立即加强日常欠税管理,有效防范新欠产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的内容,加大日常欠税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产生新的欠税。一是加强申报审核,及时堵塞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三是坚持依法管控,加大清缴力度。严格执行缓交审批制度,坚持以欠抵退的办法,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与纳税信用评定挂钩,加强欠税检查,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实行以票控欠,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及时报送工作相关情况。各市国税局应高度重视本次整改工作,尽早完成欠税整改工作。分户分税种分项目统计欠税金额与2017年5月的比较情况(见附件:《清理欠税情况表》),并于2017年9月18日前将总体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清理欠税情况表》以文件附件形式,报送省国税局。

  省国税局联系人:李春明,电话:020-38358209;

  谭蜀鄂,电话:020-38358069。

 

  附件:清理欠税情况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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