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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2016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专业服务补助项目申报进度的通知

日期:2016-09-23

[摘要] 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前期,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专业服务

各镇街经贸办(民营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前期,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专业服务补助项目的通知》(东经信函〔2016〕321 号),开始接受2016年专业服务补助项目的申报。目前,“专业服务补助项目管理与申报系统”已正式应用,下来的项目申报(包括领取服务券、申请兑现补助)将统一通过“智造东莞”网上填报受理,并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专业服务补助项目申报流程,企业需登录“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进行身份注册、领取服务券。服务券将以“服务券额度”电子券形式发放至企业申报账户。为及时统计有意向申报资助的项目数量,做好资金额度安排,请各镇街(园区)负责同志抓紧通知相关企业,及时上网领取服务券。

企业领取服务券后,须下载已分配受理编号的《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企业领取服务券注册登记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此表原件在现场审查环节由第三方机构现场收取。

       (二)为加快工作进度,2016年专业服务补助项目将分二批进行资助。第一批项目的审核工作计划于9月20日前完成,争取年底前拨付资助款项。第二批项目计划于服务券有效期截止后进行,资助款项也将于明年拨付。为避免项目扎堆现象,请各镇街(园区)负责同志做好企业动员工作,提醒企业尽早申报,争取纳入第一批项目进行资助。

       (三)实施专业服务补助项目,发放“服务券”资助企业购买有助于成长的各类专业服务,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推动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指导工作,并请于6月29日前将《专业服务补助项目镇街(园区)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指导服务科。

        特此通知。

 

        附件:专业服务补助项目镇街(园区)联系人名单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浩成,联系电话:22220103,传真:22220125)

原文地址: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6090511393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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